各单位:
按照国家《档案法》及我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,2023年度文件资料归档工作即将开始。为确保2023年度形成的档案材料能及时、完整地收集归档,档案馆将于2024年3月初开始接收2023年度学校各部门在教学、科研、党政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档案材料(含电子稿)。
具体要求如下:
1.各单位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登记、移交工作。请于5月底前与档案馆完成档案移交。档案资料移交时需打印移交目录一式二份,交接双方当面检查、验收、签字。
2.做好往年遗漏材料的归档补交工作。
3.文件资料移交地点:综合楼8楼804室。
联系人:孙老师
联系电话:3012209
附件:1.信阳学院各类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(暂行)
附件:2.信阳学院档案移交目录登记表
信阳学院档案馆
2024年3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