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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阳学院关于移交2023年度各类档案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03-04    作者:    来源:    编辑:lib    供图:    阅读量:

各单位:

按照国家《档案法》及我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,2023年度文件资料归档工作即将开始。为确保2023年度形成的档案材料能及时、完整地收集归档,档案馆将于2024年3月初开始接收2023年度学校各部门在教学、科研、党政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档案材料(含电子稿)。

具体要求如下:

1.各单位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登记、移交工作。请于5月底前与档案馆完成档案移交。档案资料移交时需打印移交目录一式二份,交接双方当面检查、验收、签字。

2.做好往年遗漏材料的归档补交工作。

3.文件资料移交地点:综合楼8楼804室。

联系人:孙老师

联系电话:3012209

附件:1.信阳学院各类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(暂行)

附件:2.信阳学院档案移交目录登记表

信阳学院档案馆

2024年3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