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为加强我校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,确保2022年度形成的档案材料及时、完整地收集归档。按照高校档案法规的有关规定,档案馆将从2023年4月下旬开始收集、接收学校各部门在教学、科研、党政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档案材料(含电子稿)。
具体要求如下:
1.各单位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登记、移交工作。请于6月底前与档案馆完成档案移交。档案移交归档时需打印档案移交目录一式二份,交接双方当面检查、验收、签字。
2.做好往年遗漏材料的归档补交工作。
3.档案资料移交地点:综合楼8楼803室。
联系人:孙老师
联系电话:3012209
档案馆
2023年4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