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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借阅规则

发布时间:2023-09-01    作者:    来源:    编辑:lib    供图:    阅读量:

一、校园卡是读者借阅图书的有效证件,只限本人使用。

二、浉河校区学生每证限借20册,借阅期限为60天;南湖校区学生每证限借30册,借阅期限为180天;教职工每证限借50册,借阅期限为90天。

三、所借图书若即将到期而仍需使用时,可以办理续借手续。续借期为从续借当日起计算30天。

四、为了加快流通,提高图书利用率,所借图书必须在限期内归还。逾期不还者,停止借阅权利,直至图书归还后恢复。

五、校园卡丢失后应尽快办理挂失和补办手续。在校园卡补办期间,师生可以在图书馆各库室阅览书刊,图书馆不提供外借服务。

六、读者借阅情况以计算机记录为准。因丢失校园卡发生的损失,由该校园卡所有人本人负责。

七、图书馆馆藏文献是全校师生共用的学习研究资料,读者应爱护书刊,禁止涂画、损坏图书。

八、教职工离职和学生毕业、休学、退学时,必须还清所借图书。

九、借书时检查所借图书,如果发现存在污损、缺页等情况,立即向工作人员申明。

十、凡借书超期或损坏图书者视情由工作人员安排,在图书馆协助打扫卫生、图书整架、归置桌椅等1—4个小时。

十一、此借阅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。

十二、本办法由信阳学院图书馆负责解释。未尽事宜,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。